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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技体育之公平,应严谨而公正

admin 2025-08-10 18:26:31 8980

在刚刚结束的2019年短道速滑世锦赛男子超级3000米决赛中,韩国选手黄大宪在最后一圈冲线时刻,伸手格挡,把俄罗斯选手直接拦倒在地,裁判观看录像后,判罚黄大宪犯规,成绩取消。实际上在本届比赛中,黄大宪并非第一次在赛场上“犯事儿”。在此前的男子500米决赛中,黄大宪在超越武大靖时将武大靖带倒,致二人双双摔出赛道。然而这次裁判只是鸣哨中止了比赛,没有做出任何判罚,让三名选手重赛。最终黄大宪夺得了冠军。

回顾摔出赛道的过程,冬奥冠军武大靖用“意外”二字形容自己的感受,“我感觉有点意外,当时我已经把线路控制得很好了,韩国选手也没百分百把握进行超越,我觉得(黄大宪)算是一次危险超越。从专业运动员的角度来讲,我觉得应该会有判罚,而且一定会有判罚,不知道最后为什么会没判。”说到这里,武大靖露出了复杂的表情,“我只想说,能不能让短道速滑的场地干净一点,干净一些,为什么?”他摇了摇头,欲言又止。

“友谊、团结和公平”是奥林匹克运动宗旨的体现:“以公正、正当、光明正大的精神道德进行竞赛”是奥运体育精神的本质要求。是否弘扬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体现了现代体育精神实质,是衡量奥运会举办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也是热爱奥林匹克运动的人所追求的理想与目标。然而,从古希腊的奥林匹亚竞技场到近现代奥运会赛场,始终都同时存在着公平与不公平。

从这件犯规判罚事件中我们应该反观体育竞技中的“公平”与“不公平”现象。近、现代的奥林匹克运动中,人们在参加奥运会时,虽然不会受到性别、民族、种族、宗教、社会制度等方面的歧视和限制,有平等参与的权利,但是却无论如何也摆脱不开由于经济发展、科学技术的差异所造成的奥运会竞赛的不平等性。对于科技和经济欠发达的国家,运动员的训练条件和自身装备显然不如发达国家,对于来自贫富不同国家的运动员来讲,所谓的公平竞赛或许仅仅是指比赛中站在同一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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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保障比赛公平首先要保证规则公平。规则制定必须保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制定应对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给予更多的关怀。制定一些特殊的制度给予补偿,使这些人获得真正平等的权利,如奥运会对失去参赛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发放外卡,考虑运动项目发展的地区差异合理地分配一些特定的名额等,都体现了这一原则。反观此次事件,奥委会就应该加强比赛评判规则,而不是让裁判认影迷头。

在结束不久的里约奥运会上,就发生了不少的不公平事件。澳大利亚运动员霍顿称孙杨为“drug cheat”(嗑药的骗子),并在赛后称之为一种“心理"相关的战术。霍顿所指的“嗑药”,一方面是2014年5月17号,孙杨在全国游泳冠军赛期间尿检呈阳性。但该事件已被证明是误服,否则也不可能只有“禁赛三个月”的惩罚。

另一件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则是里约奥运会上挂错中国国旗。正确的中国国旗上,四颗小星环拱在大星的右面,而不应该是平行放置。而在中国代表团提出质疑后,直至8月10日,正确的国旗才送达里约。

法则是现代社会的调节器。体育法规和竞技运动竞赛规则,是维持奥运会竞赛秩序的前提条件,是运动员竞赛权利的保障,是对运动员违规行为约束的力量,是代表公平、实施公正竞赛的法则。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体育法规和竞技运动竞赛规则的制定受人们对竞技运动竞赛规律认识的限制,与迅速发展的现代竞技体育运动往往是不同步的。因此,任何体育法则都存在着滞后性,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公平。

由此看来,在奥运会体育竞赛中“公平”与“不公平”如同一对结伴而行的伴侣,矛盾地统一于奥林匹克运动中。公平总是相对于不公平而存在;公平是在同不公平的斗争中不断发展、完善的。坚持奥林匹克运动宗旨,弘扬现代体育精神,维护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精神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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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谢欣

编排 | 敖诚冉

编审 | 徐诗琪 李怡波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